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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7-26

 

中大教务〔201088

 


关于做好201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是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举措。为做好201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包括推荐和录取两个环节。2010年我校的推免工作,推荐和录取分开实施。推荐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开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和教务处负责组织开展,其中,推内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简称推内)的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推外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简称推外)的相关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二、201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认定工作属于推免工作的推荐环节。各单位按照有关工作规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落实本单位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认定工作。

三、推荐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的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认定工作由各学院(系)分管教学领导负责。各单位按照推免工作规程要求,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并于730将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相关表格见附件1

(二)教务处负责文、理、工科类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材料审核工作,医学教务处负责医学类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材料审核工作。教务处负责汇总并报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四、各单位在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认定工作中应以学生专业学习成绩为主要依据,成绩计算时段为:大学一年级至三年级共计六个学期,同时综合考察学生的科研素质与创新能力。各单位应及时通知2007级全日制本科生并下发《中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按照有关要求填写《中山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

五、各单位推荐资格数见《中山大学各学院(系)2011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数一览表》(附件4)。推荐资格数的确定依据如下方面:专业所属学科状况、国家人才培养基地情况、本科专业办学性质、文理工医学科研究工作特点、2011届本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所指的毕业生数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各院(系)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数与推荐资格数呈差额关系,原则上按1:1.2比例确定推荐资格数。

六、逸仙班”2011届本科毕业生,在符合逸仙班管理要求的条件下,选择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者,直接获得推荐资格;选择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者,则通过择优遴选并报送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获得推荐资格。逸仙班 推免工作的遴选推荐由逸仙班相关管理部门负责。

七、各学院可推荐少数未达到推免要求、但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独有培养潜质的学生(简称破格者)。破格者须获得我校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优博士论文指导教师等知名教授的点招,并由其亲自培养;或者由三位著名教授书面联名推荐。凡由知名教授点招的学生,可直接获得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凡由教授联名推荐的学生,由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获得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点招和联名推荐的学生均按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公示,并占各学院(系)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推荐资格名额。

八、关于选择推荐类型(选项参见附件2)的说明:

(一)学生只能选择“推内硕士”类型、“推外硕士”类型的其中一项。选择“推内硕士”类型或者“推外硕士”类型的学生(除2007级逸仙班学生),还可同时再选择“直博”。

(二)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均可参加我校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简称直博)的复试。

(三)对同时选择“直博”和“推外硕士”类型的学生,一经被我校录取为直博生,其推外资格被取消和不发放校验码(包括已获校外接收函的学生)。

(四)对“推内硕士”类型的学生,复试后若未被我校录取可二次申请参加校外推荐。获批准推荐者,其排序应在获得“推外硕士”类型推荐资格者(第一次申请者)之后,并按专业顺序排名。

九、对申请免试攻读校外研究生学位的学生,须在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后,方可到教务处办理有关手续。

十、报送材料

(一)《各学院(系)2011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一览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中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三)《中山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情况一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要求标注推荐次序并严格按规定的推荐资格数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须由学院领导签字及加盖公章。

请各单位务必在815之前报送,逾期不受理;未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受理;文、理、工科类报送教务处,医科类报送医学教务处。

十一、工作联系人

张尚武、植慧仪,电话:3933216939332176,邮箱:jwcsjk@mail.sysu.edu,cn

王淑珍(医学类),电话:87331242,邮箱:wangshzh@mail.sysu.edu.cn

  

附件:1.各学院(系)2011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一览表

            2.中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申请表

            3.中山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资格情况一览表       

           4.《中山大学各学院(系)2011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数一览表》

 

  

 

                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教学  推免生  资格△  通知

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726

                                                                   责任校对:植慧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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